快讯!新东方两公司未代扣代缴个税被罚2.1万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现,近来,广州市天河区私立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私立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均因未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分。<\/p>

处分事由显现,两单位2019年、2020年期间为拓宽和推行事务外购产品,用于无偿随机赠送,该外购产品未及时实行代扣代缴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间,天河区新东方公司被处以应扣未扣税款(22020.31元)50%的罚款11010.16元,荔湾区新东方公司被处以应扣未扣税款(20462.24元)50%的罚款10231.12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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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修改:崔晓萌<\/p>